在和平时期,海权体现为压制挑战者、强化本土基地、保护自己的贸易线路、限制对手竞争能力、瓦解对手可能形成的同盟关系、阻碍对手海上基地和海上力量的壮大等。
时至今日,我国的立法技术趋于成熟,许多过去匆忙颁布的法律都经历了修改。与此同时,宪法的司法化,将不断通过司法解释,赋予宪法内容以新的含义,从而及时满足经济、政治、社会和文化急速发展的迫切需要。
因此,"语言是联系自我和世界的中介"。在这种语言之流中,我们的世界观得到了塑造。因而,戏剧这种游戏"是由游戏者和观赏者所组成的整体",并使"观赏者处于游戏者的地位"。有鉴于此,我们对于"规定"可存而不论。但人们无法把偏见从前见中剔除出去。
第二,就法律解释而言,历史上存在多种理论和方法。前者是解释《圣经》,后者是解释古希腊、罗马文学作品。德沃金认为,在理想的初始拍卖中,对自由需要加以限制,因为没有任何限制,自由本身就可能成为拍卖的资源,从而破坏人们之间的平等关系。
因此,司法的职能在于运用法律处理纠纷。(一)疑难案件与司法裁判 1.疑难案件 德沃金认为,在英美,司法具有突出的地位,因此诸如最高法院的司法判决,不仅决定具体争议的结果,而且创制新法,对社会变革和法律的未来发展,产生深远的影响。因为在通常情况下,与罹患残疾一样,失业不是一种选择的运气,而是由于经济环境,属于一种无情的运气。他们为了在新环境中生存下去,都需要对方,从而不得不选择联合行动。
第二,当代的法律实证主义认为,法律的正当性源于法律自身。在那个特殊意义上,它们是基于目标的论证。
在这种模式下,追求集体福利目标之法,则服从保护个人权利的需要。他们由于策划了抵制《兵役法》的公民不服从活动,被提起诉讼。但是,德沃金笔下的自然法理论,与近代自然法学派的自然法理论,存有重要的差别。立法机构在立法时,虽然也会涉及原则问题,但它通常无需诉诸原则的理由。
第一类是作为一个平等的个人,受到同等关心和尊重的权利。德沃金认为,在一般案件中,当事人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容易确定,判决也就容易一些。德沃金关于权利"王牌"的隐喻,"公民不服从"的观念,以及"认真对待权利"的论题,不仅反映了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,而且捍卫了美国民权运动和"沃伦法院"在发展权利方面所取得的重要成果。通过上述论证,德沃金回应了法律实证主义的质疑。
因此,合理吸取国外的法律理论,主动借鉴国外的法律经验,就会少走弯路。(4)如果规则违背政策,却符合原则,那么,在审判中,该规则的有效性应得到确认。
但他认为,赫拉克勒斯的办案方式,反映了美国法官的典型实践。一个人的资源可以理解为包括其财产,或者财产加上其体格、技能、性格和抱负等人格特征,或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合法机会和其他机会。
这样一来,他的理论就缺乏一个总体的理论基础。这要求那些针对案件而负责确定相关法律内容的人,在理解和实施法律过程中保持一致性。一是作用模式,这种模式认为,一个人的生活价值,在于他给世界带来的影响,如优秀艺术家的作品,使世界变得更加美好,因而他们的生活方式就具有内在价值。工党的一些人曾建议,取消私人医院,但大多数政治家和公众认为,这种建议侵犯了选择医疗服务的自由。德沃金列举许多案例说明规则、政策和原则之间的关系。德沃金认为,上述理论和实践表明,公民对于特定法律存有疑问,如果服从最高法院的裁决,不仅有违权利的神圣性,司法机构也会失去倾听批评和抗议的机会,"我们所具有的根据道德理由来改进法律的渠道就堵死了"。
个人生活如果带来有益于社会或人类的结果,则是以一种附带效应,而不是衡量该种生活本身是否有价值的客观标准。总而言之,传统社会主要是义务-权力治理模式。
(3)模拟保险市场的再分配方案 对残疾人和失业者给予补助,如果理由充分,那么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,就是如何进行补助。在德沃金的理论中,原则、权利与道德之间存有内在关联。
鉴于权利具有如此的特征和重要性,德沃金指出,如果政府不尊重法律,它就不能够重建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。德沃金从他的政治哲学和法律理论出发,探索了民主和法治问题,并提出了独具特色的民主观和法治观。
一个人对他人造成损害,要么承担责任,要么不承担责任。由于这种外在视角和外围的充分准备,"当新的案件发生,他将已是有备而来了"。有的学者指出,当代世界已经出现了"司法权的全球扩张" 趋势。因此,他把"平等关心与尊重"作为首要原则,主张在经济领域实行更公平的分配制度,对于身患疾病的人和失业者,给予更有效的救济。
这样,失业者是在欠缺技能上,与残疾人的情况具有相似性,只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差异。由此,权利-义务的平等和互惠型社会,才真正建立起来。
如果某种资源有多人竞买,价格自然升高。他认为,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根本分歧,表现在平等观上。
中国学者李锦,也注意到了伽达默尔解释学对德沃金法律解释理论的影响。在法律事业中,如果一项法律主张,比与其他相对立的法律主张更合理和更具有正当性,就可以视为真实有效。
由此,自由主义坚持的是中立平等观,而保守主义主张的是美德平等观。这要求那些以立法制定法律的人,在原则上保持该法律的一致性。在英美国家,上述学派影响很大。在论证中,他可诉诸宪法理论和政治哲学以及道德哲学。
有鉴于此,德沃金十分赞同汉德法官的名言:"他对诉讼的恐惧更甚于对死亡或纳税的恐惧。在平等领域,一方面是在同一个领域中,盛行平均主义。
但问题是,不通过这类抵制和争论,无法证明这场战争的非道德性。本文拟从整体上梳理和提炼他的主要理论,探究这些理论的背后基础,在同其他理论的比较中,分析这些理论的主要特点,尝试评价这些理论的利弊得失。
这两种平等观的弊端十分明显,因而已经不再流行。当代美国,与早期的美国相比,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,自由虽然需要发展和完善,但相比之下,平等则成为更主要的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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